2024-03-15 閱讀次數: 408
近日,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省財政廳、省稅務局聯合印發《甘肅省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》,明確從2024年1月1日起,工傷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收統支,全省工傷保險事業發展進入新階段。
一是政策體系更加完善。堅持公平統一原則,進一步規范全省工傷保險政策和標準,完善工傷保險基金管理機制,逐步在全省范圍內實現“六個統一”,即:統一參保范圍和對象、統一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繳費標準、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、統一待遇支付標準、統一基金收支管理、統一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。
二是基金管理更加規范。工傷保險基金實行統收統支,即實行基金“收支兩條線”、全額繳撥、省級統一管理和使用。省級不再設立工傷保險省級調劑金,各市州不再設立儲備金,每月各級財政部門將基金全部上解至省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,經人社部門核定支出用款計劃并由財政部門審核后,省級社保經辦機構撥付至各市(州)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出戶,各地按時將當月工傷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到位。
三是風險防控更加嚴密。實行全省統一的預算管理制度,規范工傷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審核程序,嚴格預算執行約束,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,切實維護基金安全。運用全省統一的工傷保險信息系統,健全從參保繳費、工傷認定、勞動能力鑒定、待遇申領撥付、基金監管等全流程業務經辦和公共服務事項全省聯網通辦工作體系,發揮省級集中優勢和數據效能,實現全鏈條、智慧化監管,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工作,防范職務犯罪和欺詐騙保,守護好參保人員每一分“養老錢”“保命錢”。
四是責任劃分更加明晰。明確各市(州)政府和人社、財政、稅務等部門推進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工作責任,各市(州)政府承擔工傷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主體責任;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做好政策制定、溝通協調、基金監管、參保擴面、基金核算及財務管理、待遇發放等各項工作;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基金預決算編制、預算績效管理、財政專戶管理、基金撥付等工作;稅務部門負責工傷保險費核定、征繳及征收入庫等工作。
五是保障能力更加強勁。建立費率動態調整和基金缺口責任分擔機制,加強基金運行監測預警,在綜合考慮甘肅省經濟發展水平、財力狀況及基金征繳等預算績效管理因素基礎上,適時調整行業基準費率具體標準,有效均衡各地基金負擔,提高基金共濟和使用效率,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,維護職工合法利益,確保工傷保險基金安全可持續運行。